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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烈女即将失节......

更新于 2026-09-27 01:07

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

刘葛氏,四十三岁,江苏海州,就是今天的连云港人。

刘葛氏是个寡妇,丈夫刘广寒已去世六年,她独自一人过活,当然严格意义上说不能算独自过活,因为刘葛氏是有孩子的,她有一个十六岁的儿子,不在家中,在外地帮工干活,另有一个七岁的小女儿,养活在身边。

家里没男人,日子过得很清苦,但勉强还能支撑下去。

刘葛氏以前和丈夫感情很好,丈夫死后,她无意再嫁,选择了守节。

在明清两代,守节是一件很辛苦,但是很荣耀的事情,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都是极为推崇的,官府会旌表节妇,地方上也会给立牌坊,免差徭,包括社会舆论,乡里乡亲的议论啊,也会把一个女子的“从一而终”看的非常重要。

但是,这寡妇能不能守住节,某些情况下还不由得自己说了算,这里边有很多复杂的事情,当然所有的复杂的事情大概都能和两个字联系起来,那就是:

利益。

这寡妇如果改嫁,她的原夫家,族人往往能得到一笔彩礼,所以很多人还盼着寡妇赶紧改嫁,好能赚到这笔钱,尤其是没有近亲撑腰的寡妇,完全是一笔不菲的财产。

谁盼着刘葛氏改嫁呢?

哎,是刘广寒的一个无服族弟,名字叫刘广沅。

所谓无服,是指出了五服的远方宗亲,在礼法上已经不能算是近支,按理说这么一个远方亲戚,管人家刘葛氏改嫁与否的问题,纯属狗拿耗子,但刘广沅还真就有事没事就往刘葛氏的家里跑,是今天劝刘葛氏嫁人,明天劝刘葛氏谈个相好的,刘葛氏态度坚决,始终不从,并且对刘广沅更有明显的抵触。

刘广沅着急啊,他感觉明明可以利用刘葛氏赚上一笔,但刘葛氏偏偏不配合,好,你不配合,我也不用你配合了,我直接替你做主。

嘉庆六年十二月初六,黄昏时分,刘广沅带着侄子刘学,牵着一头驴来到刘葛氏的家门口,他不由分说,张口就叫刘葛氏上驴,一边叫还一边说,今晚上把她送去一处好地方,可以吃香喝辣,终身依靠,刘葛氏说你神经病啊,我才不去呢。

刘广沅冷哼一声,凶相毕露,立刻从怀中抽出一把铁尺,狠狠的打在了刘葛氏的胳膊上。

刘葛氏毕竟是女流之辈,刘广沅手持凶器,她十分害怕,不敢再表现出抗拒,于是被刘广沅强行抱到驴上,刘广沅和刘学一左一右,等于是把刘葛氏给架住了,连带着,她七岁的女儿也被一并带走。

此时天已大黑,刘葛氏住的地方比较偏远,附近没有邻居,她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只能一路啼哭。

一个守了六年寡的妇人,就这么被两个本家男人以半强迫的姿态,走向了一场她完全不知情的交易。

几个人走了约么一个时辰,到了一个叫东湖的地方停住,把刘葛氏交给了早在此等候多时的买主郑明魁。

把人一交,刘广沅刘学走了,刘葛氏还是一直哭,而从刘葛氏的哭诉中,郑明魁才渐渐明白过来,自己上当受骗了。

刘广沅此前跟他说,刘葛氏是自愿改嫁,他们刘氏宗族还请了族长见证画押,郑明魁以为自己和刘葛氏的关系完全是合法的,这才给刘广沅付了彩礼,他以为自己是明媒正娶,谁成想这新娘子竟是抢来的。

这是本案的第一个转折,如果说,这个郑明魁是个无赖,他将错就错,可能也强行把刘葛氏带走了,毕竟自己钱掏了,总不好落得人财两空,但郑明魁是一个很讲究的人,一来强扭的瓜不甜,二来他不能忍受刘广沅把自己当傻子糊弄,他马上就去追赶刘广沅,只是刘广沅做贼心虚,早一溜烟跑没影了,郑明魁只能折返回来,刘葛氏还是哭,郑明魁听的心烦,说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刘葛氏摇头。

郑明魁说,既然你不愿意嫁给我,那好,这附近有我一个叫颜如锦的朋友,你可以暂时住到他家里去。

于是郑明魁就把刘葛氏带到颜如锦的家中,颜如锦并不在家,是颜如锦的母亲钱氏收留了刘葛氏。

到了第二天,刘葛氏想要自救,于是她就给堂弟葛魁写去书信一封,诉说事情原委,葛魁收信之后大为气愤,马上就到海州衙门去告状,说堂姐为亡夫守节已有六年,结果却被刘广沅等人强行改嫁,堂姐反抗,还挨了打。

海州当时的知州,叫章拜枫,他说还有这么过分的事情?马上派衙役抓人,但刘广沅等听到风声,已经躲了出去,人暂时就没抓到。

数月之后,章拜枫卸任,新任知州叫朱敬修,朱敬修也是接着抓人,但还是没抓到,期间刘葛氏在钱氏家中逗留了一些时日,后自行返回。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这刘广沅,他躲了几个月,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刘葛氏不懂事,自己给她找了一桩好姻缘,她非但不领情,反而让葛魁去告状,于是他鬼使神差般的又跑到刘葛氏的家中,对着刘葛氏是又嚷又骂,说你真是不识好歹,当然这写出来的是中听的,写不出来的,那就是很多下流的,不中听的话了。

一边说,刘广沅还威胁刘葛氏,说你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早晚有一天,我还要把你卖到更远的地方去。

这句话,可以说彻底激怒了刘葛氏。

她是一个无依无靠,艰难过活的寡妇,就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结果刘广沅干涉她的生活,她先是被骂,被打,又被强制带到陌生的地方,又差点被卖给陌生的男人,如今对方还是如此咄咄逼人,刘葛氏怒火中烧,一把上前,就要和刘广沅拼命。

我们知道刘广沅身上有一把铁尺,一个妇人他有什么可怕的?他旋即又拽出铁尺,要打刘葛氏,正在这个时候,葛魁正好来姐姐家探望,他看到刘广沅欺辱姐姐,十分生气,冲上前去,一下子就把刘广沅的铁尺夺了过来,然后揪住刘广沅前胸的衣服,顺势将其推倒,还把他按在了地上,然后招呼刘葛氏找绳子来把他捆住。

刘葛氏此时已失去理智,她哪里还能听到葛魁跟她说话,只是捡起地上的铁尺,先是打了刘广沅右手一下,刘广沅不服,嘴里仍然不干不净的叫骂,刘葛氏越来越气,又用铁尺打了刘广沅右臁肋三下,左臁肋一下,左脚面一下,一直到打斗声引来邻居,邻居们好说歹说,这才把刘葛氏劝住。

这时,因受到刘葛氏的击打,刘广沅受伤严重,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后续是刘广沅的母亲刘陆氏赶来,这才把刘广沅给拉走。

拉回家之后,刘广沅在家里躺了几天,不见好转,家人找来郎中,吃了几服药也不见好,反而伤势进一步恶化,结果到嘉庆七年正月初三,刘广沅就死了,刘广沅的弟弟刘广田当即向衙门报案。

这个案子,其实非常清楚,刘广沅图财,强抢无服孀嫂,事情不成,又来寻衅滋事,以至于丢掉了性命。

如果站在现代人的视角,我们可能会同情刘葛氏,因为她在本案中一直是弱势者,是被欺负的,刘广沅落到身死的地步,多半也是咎由自取,我们可能下意识的认为,刘葛氏这属于是正当防卫,而且很关键的一点是,刘广沅当时是被衙门缉拿的逃犯,他不具有自然人的身份,那么从某种角度来说,刘葛氏和葛魁这还算是帮助衙门缉拿嫌疑人。

但是很显然,官府并不这么认为,清朝的法律规定:

罪人已就拘执而擅杀者,以斗杀论。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如果一个罪犯已经被抓住了,被控制了,你还继续使用武力,把他给打死,这就要按照斗殴杀人来定罪了。

我们回到案发时刻,刘广沅当时已经被葛魁揪倒在地,虽然还在挣扎,但已经属于“就拘执”,刘葛氏如果只打了刘广沅一下,可能问题还不大,但她捡起铁尺之后,连打数下,而且都打在了要害部分,造成了刘广沅的死亡,官府因此而认定,刘葛氏属于是擅杀人,因此判处她绞监候,秋后处死。

现代人当然容易同情刘葛氏,作者也很同情她,因为她是被长期霸凌的寡妇,刘广沅也确实穷凶极恶,是一个坏人,只不过法律逻辑有它自己的边界。

在法理上,朝廷是不允许私人擅自杀伤已受到控制的人的,因为这会破坏司法秩序,但是话又说回来,在情理上,刘葛氏是受害者,刘广沅该死,刘葛氏的行为有义愤的成分,所以衙门的判处很微妙,是绞监候,而不是绞立决。

清代常常立法严,用法恕,说秋后处死,那其实大概率就是不用死了,是在通过秋审制度给情理留一个口子。

本案中余下的一干涉案人等,如刘学,葛魁等均有处理,这里不再赘述。

读史到此,有些感叹。

寡妇守节,抚孤纺绩,这是古已有之的贞烈苦行,本案当事人刘葛氏,丈夫亡故六年,她寡居守节,独自抚养一儿一女,儿子在外,女儿幼小,她生活窘迫,家无男丁,却始终贞洁自持,含辛茹苦,无论宗族中人如何打她的主意,无论众人如何欺凌她,无论生活多难捱,她都没有改嫁,没有失节,也没有过以伤害他人的方式去生存,将心比心,扪心自问,如果我们是古人,处在那个封建礼教森严的时代,安身立命的名节要被破坏,清白要被污损,亲生女儿也要被控制,被夺走,当我们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我们会不会比刘葛氏更加冷静和忍耐?

法谚有云:律设大法,礼顺人情。

试问在古代,在清朝的法律中,朝廷的律例,官府的旌表节妇之制,究竟是要使这些守节的妇人更幸福,还是要使她们更困苦?而作为主审的衙门,是要使当地的社会环境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呢?

刘广沅已经因为自己的贪婪横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难道朝廷还会让一个被逼到绝境的节妇,再为他偿命吗?

一个巧妙的“绞监候”,成为了古代法律史上不多见的温度......

参考资料:

《清实录》

《清史稿》

《海州志》

《刑案汇编》

肖爽.正当防卫,中国古代有哪些法律规定.方圆,2024

刘云新.清代民事法律科刑问题中表达与实践的冲突研究.内蒙古大学,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