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欢、周厚禄、李萍萍因措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日期间,陈欢、周厚禄、李萍萍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等方式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相关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过程中,三人提出没有控制部分账户、部分账户控制期间认定有误、没有操纵证券市场主观故意、不构成共同操纵等意见,并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请求。
禁入期间,三人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