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典礼定在鲁迅逝世90周年之际。上海作协主席说:“这是上海的光荣,也是上海的责任。”
那一晚,获奖者中有一个名字格外引人注目——年过五十的外卖骑手,凭借诗集《低处飞行》摘得诗歌奖。
一个送外卖的人,用诗歌记录低处的生活,最终站在了以“鲁迅”命名的高台上。他没有引用鲁迅的句子,没有喊鲁迅的口号。他只是用自己的诗说话。
这场盛典,九十年前那个人大概不会在意。
1933年,鲁迅搬进虹口大陆新村9号,一栋三层红砖里弄房屋。他在那里度过了生命最后三年半,写下《》等大批经典,直到1936年10月19日清晨在那里逝世。就在去世前一个多月,他写了一篇杂文,题目叫《死》。文章结尾那七条是:
丧事不要收钱,赶快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纪念,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别做空头文学家,别信别人的应许,别靠近伪宽容的人。
而今天,我们在他生活过的城市,用一场盛大的颁奖典礼纪念他。
他若活着,大概会冷笑一声。九十年前他就说过: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但他毕竟不在了。所以我们还是可以聊聊这七条。不是为了纪念他,而是为了不辜负他最后那句嘱托——管好自己的生活。
”。可它不像遗嘱。没有房产分配,没有存款交代,没有温情脉脉的诀别。倒像七颗钉子,钉在棺材板上,也扎在活人的心上。
据
等学者把它称作鲁迅的“思想遗嘱”,认为它是鲁迅一生中少有的“露出自己的血肉”的文字。陈占彪则将其定位为一份面向家属的“家事遗嘱”,形容它是鲁迅用生命谱写的“一首无韵的生命之歌”。这七条里,前三条说的是同一件事:别把我的死,变成一场热闹。
第一条: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
第二条: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第三条: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鲁迅太知道中国人怎么办丧事了:收礼、摆席、吹打、立碑、写挽联,最后把死人做成活人的脸面。他不要这个。他甚至不要纪念。
但第一条留了一个口子——“但老朋友的,不在此列。”
这不是自相矛盾。他反感的不是人情,而是把丧事变成交易。据回忆,这一句是后来加上去的。鲁迅原文只有“不得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冯雪峰提出“任何人”三字是否改一下,鲁迅便补了这句。冷硬里有一丝暖意,只是这暖意很小,只给老朋友。
然而历史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先生的遗言是“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纪念的事”,但民众的葬仪,却胜似国葬。四日间,赴万国殡仪馆瞻仰遗容以及伴送至万国公墓参与葬仪者,前后多至数万人。为他抬棺的是巴金、胡风、萧军、黎烈文等十六位作家,灵柩上覆盖着“民族魂”三个大字。
九十年前是万人送葬,九十年后是盛典颁奖,永久落户。这是违背吗?不全是。当时的纪念文里说得很清楚:鲁迅虽然死了,他的精神、思想永远不会“埋掉拉倒”。在民族存亡面前,作为“战士”的鲁迅鼓舞着千万万人的心。
有一种纪念形式是能够且必须做到的——研究他的作品,学习他为大众为真理的精神。王余杞则指出,鲁迅之所以要求一切从简,源自他一贯的警惕,是防“一些人另有企图的纪念”。
而七条之中,最像鲁迅的还是第四条: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钱理群在北大讲鲁迅时,对这一条有极精彩的阐发。他说,为什么鲁迅要自己赶紧消失掉?这包含着对中国文化和现实的一个看法。早在五四时期他就说过,中国有个最大的问题:老年人总要“占尽了少年的道路,吸尽了少年的空气”,不给少年人生存的空间。在他看来的理想状态是:老的应该高高兴兴地死去,年轻的应该高高兴兴地活着,“老的让开道,催促着,奖励着,让他们走去。路上有深渊,便用那个死填平了,让他们走去”。
作为后来者,面对至今也不能真正“忘掉”鲁迅的现实,自会有无限的感慨。
诗人王计兵站在以他命名的领奖台上,说“低处的飞行也是飞行”。这大概比任何纪念碑都更接近鲁迅想看到的样子。一个外卖员靠自己的诗站在了那里,不靠恩赐,不靠应许。鲁迅说“管自己的生活”,他管出了自己的诗。
说到孩子,第五条便浮现出来: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这一条是对当时七岁的周海婴说的。但“空头”两个字,也是后来加的。
据冯雪峰回忆,鲁迅初稿写的是“万不可去做文学家或美术家”。冯雪峰觉得“容易给人误会,好像一切文学家和美术家,他都看不起似的”。鲁迅同意改,想了一会儿,自己加上了“空头”二字。
周海婴后来学了无线电,做技术工作,一辈子都在践行父亲“不做空头文学家”的遗训。他说:“我是在一个‘人场’的环境下长大的。”作为鲁迅的儿子,他一辈子活在父亲的“人场”里。
鲁迅对“文学家”这个身份本身也有过深刻的失望。他在给姚克的信中说:“近颇自憾未习他业,不能改图,否则虽驱车贩米,亦较作家干净,因驱车贩米,不过车夫与小商人而已,而在‘作家’一名之中,则可包含无数恶行也。”
今天“空头”更多了。空头专家、空头网红、空头导师、空头公共知识分子。鲁迅若活着,大概会冷笑一声:还是那套。
第六条说的还是这个“空”字: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这不是教人背信,而是教人别把命运押在别人的承诺上。鲁迅一生见过太多许诺、背叛、空头支票。靠别人答应活着,最后多半失望。冷,是为了让人站直。
而最狠的,还是第七条: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牙眼”是切肤之痛。有人明明伤了你,却反过来劝你大度,劝你宽容,反对你报复。这种人最危险。
鲁迅反对的不是宽容本身,而是单向的、要求受害者闭嘴的伪宽容。今天也一样。劝人大度的人,往往不是被伤害的人。网络上、职场上、家庭里,最常见的句式就是“算了吧”“别计较”“你要大度”。说这话的人,常常正是那个没有受伤的人。
七条之后还有一段,不少人把这段算作“第八条”。
鲁迅写道:“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长期以来,这段内容被视为七条之外的附加。但与其说它是第八条,不如说它是这七条的地基。
第七条说的是“我不接近谁”,这一段说的是“我不宽恕谁”。前者是防御,后者是宣言。没有这一段,七条遗嘱就只是七条处世格言;有了这一段,它才是一份完整的、鲁迅式的告别。
陈丹青把这句话和世界文学中的临终之言做过比较。他说,这篇质朴的随笔搁在古今所有谈论死亡的文学中也是绝品,而其中遗嘱的最后一句,“真不愧为堂堂鲁迅,拿去和世界上种种著名的墓志铭与临终之言比比看,可谓独领风骚”。
他写道:“这遗言要是给但丁读到,尼采读到……都会拿鲁迅没办法;我们的曹孟德、李太白、苏轼、李贽之流要是读到了,也会无可奈何,击节赞赏。总之,但凡果真看破人类,看透死亡的人,都会拿这两句话没办法。”
陈丹青还想起法国怀疑论者蒙田临终时的一句“可敬可怜的老实话”:“我的脑袋不肯屈服,可是我的膝盖不听话。”
一个说“我的膝盖不听话”,一个说“我也一点都不宽恕”,三百多年前的欧洲人和近百年前的中国作家,放在一起看,确实很有意思。
七条合起来,核心不是仇恨,是清醒。当时一位英国作者在鲁迅逝世后写道:鲁迅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位长期的战士,而不是某一阶段的战士。他是领导中国全民族前进的大师,而不是某一党某一派的保镖。纪念鲁迅,只有用行动去纪念他。“忘记我,管自己生活”是这位战士最后给我们的命令。
鲁迅叫我们忘记他,管自己的生活。这句话很难做到。因为忘记比纪念难,独立比崇拜难。纪念一个人,只需献花、鞠躬、写文章;忘记一个人,却要真正活出自己的判断。
黄子平教授在讲鲁迅时甚至自我解嘲说,他对《野草》“害怕不朽”的解读,也是在背叛鲁迅遗嘱。这话里有真意。我们每一次谈论鲁迅,其实都在某种意义上违背他“忘记我”的嘱托。但或许,纪念的真义,不在谈与不谈,而在谈的时候,有没有用自己的脑子。
那晚的盛典很热闹。王计兵的诗很好。鲁迅若在,大概会轻声说一句:赶快收敛,埋掉,拉倒。话虽这么说,他终究是希望我们把日子过好,而不是把心思都花在他身上。
然后转身走开,去管好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