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看过来
今日发布通知
缴存职工将可以提取公积金
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及装修自住住房啦!
具体政策规定
咱们一起来瞅瞅
关于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缴存人居住支出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经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缴存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提取条件及额度
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可多次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最高限额。每年度每个缴存人最高提取额为2500元,仅可申请提取当年度额度,未提取的年度额度不累计结转。
三、办理要件
线下柜面办理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线上办理免予提交。
四、办理渠道
柜面办理: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
线上办理:中心微信小程序(关注“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
五、其他补充
(一)因涉及公积金业务系统改造,该项业务线上办理于11月1日起受理。
(二)缴存职工如需线上办理,须先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将本人的银行储蓄卡(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4日
关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缴存人居住支出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经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申请条件
职工及配偶的自住住房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装修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
(二)装修的自住住房购房时间需超过一年。
(三)同一套自住住房因房屋产权转移申请装修提取的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
(四)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为一次性提取,如该套住房本人已申请过装修提取,则不能提取。
(五)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装修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职工本人、配偶名下,如装修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标准(装修单价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且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18万元)及装修发票金额孰低原则计算。
如同一套房产有多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上述提取额度。
四、办理要件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非房产权所有人,房屋所有权为申请人配偶的,需提交婚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
(四)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
五、办理渠道
中心业务窗口、区(县)管理部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4日
摄图网_400112789
同时提醒大家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放假安排已经公布
需要在这些时间段办事的朋友
注意合理安排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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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9月25日(星期五)至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假期,放假共3天,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为国庆节假期,放假共7天。9月20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各区县管理部及各业务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含线上)暂停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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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