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否补缴社保费?
中断社保缴费会影响缴费年限吗?来看解答~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社保费(即不能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另外,如果参保人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在外省市和上海市的参保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累计计算。
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个人,在找到新单位后,需要先办理灵活就业登记退出手续,否则新公司可能无法为其办理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
✅第一步:
登录“”,系统会弹出以下应用服务,选择“灵活就业一件事”。
✅第二步:
进入事项,选择“灵活就业登记退出停止参保”。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哦,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自动读取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申请人需确认是否停止缴费,并核对停止缴费时间。
停止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还需确认是否同步退出“灵活就业登记”,并在“退出灵活就业登记”栏目内选择“是”或“否”,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
✅第四步:
点击“提交”后,系统弹窗提示本次申请事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点击“确认”后,页面提示办理成功,即为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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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社保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本文编辑:颗粒(别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