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望各类经营主体以案为鉴,依法合规经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01
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对普通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经平谷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辖区内某公司采用
法规依据及处罚:平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本案是典型的会销式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采用“免费体验引流+集中宣讲洗脑+夸大食品功效”的套路,是当前老年群体消费市场高发违法行为。本案依法从严查处涉及老年人的会销虚假宣传行为,有效震慑虚假宣传乱象,倒逼经营主体诚信合规经营,切实筑牢老年群体消费安全防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02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公司对普通食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商贸公司经营场所发现一款名为“
法规依据及处罚: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微信群、直播间等
03
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对保健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针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通过网络投放引流视频,在视频中宣传“调理方案:气喘气急、痰多痰粘、呼吸困难和胸闷气短,肺结节、肺大泡、慢阻肺、肺气肿和哮喘,还有肺结节患者别焦虑,点击获取2025年全新调理方案-甘草多糖新调理方案”。当事人向消费者发送的视频材料中,含有“有病可治,无病可防”的表述,并多次使用“调理”一词进行宣传。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法规依据及处罚: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本案中当事人通过发布引流视频、建立微信群聊、一对一微信视频推销及群发或单发所谓“学习视频”,对所售保健食品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理性消费。
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均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预防疾病。选购保健食品,请注意“三认清、一选好、一留存”:
认清标识资质:
(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核验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信息真伪,无“蓝帽子”的不属于保健食品。
认清功能属性:
保健食品仅能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不能降压、降糖、根治慢性病、抗癌、包治百病。患有疾病请及时就医、遵医嘱用药,切勿停服药品改用保健食品,避免贻误病情。
认清营销陷阱:
对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健康讲座、赠送礼品、亲情游说、“专家义诊”、限时特价、高价“神品”等套路保持高度警惕,不听信“病友现身说法”“特效根治”等虚假宣传。
选好正规渠道:
优先在药店、大型商超、正规电商平台选购。谨慎对待上门推销、微信群、朋友圈、流动摊贩、线下会销等渠道,大额消费多和家人、子女商量。
留存消费凭证:
购买时索要票据,妥善保存发票、小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发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