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北理工发布通报,裴轶因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学校决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这件事引发全网热议,很多网友都在讨论,高校解聘一名在编教师,是学校可以直接说了算吗?
首先要理清,高校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不是一回事。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不能随意决定,必须要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框架下,若经查实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形,学校通常可以依规启动相应处理程序,严重者可能涉及解除聘用关系。
第三点,如果教师对学校的解聘决定不服,不是没有救济渠道。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通过法定程序来审查学校的处理决定是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高校处理师德案件,讲究事实和程序。一方面教师享有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师德红线不容触碰,处理结果需要严格依照事实、证据和规章制度作出。
周兆成律师提醒:言论自由有边界,三尺讲台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高校教师,还是各行各业从业者,发表言论都要守住公序良俗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