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tland Geology
首页 > 体育 > 正文

马上评|全款买房被爽约,开发商“一房二卖”也应担责

更新于 2026-09-26 21:11

明明掏了真金白银买了房,多年后却蹊跷发现,房屋早就“名花另有主”。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桩案件。2015年,湖北的万某经条件审核,购买了一套

,不仅要腾退房屋,还要支付房屋占用费5.34万元。方某不服,提出上诉。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方某主动向万某支付了房屋占用费。

其实,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多少悬念。本来就不占理的事,别人先自己一步签订合同,已经购买了住房,有民法典等法律保护。自己没有经适房的购买资格,还和开发商勾结在一起,通过倒签合同,玩弄花样,将他人住房据为己有,这是赤裸裸践踏契约,侵犯他人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方某恢复房屋原状、腾出房屋是应有之义。

从法律上讲,开发商“一房二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开发商,既然与万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应当履约践约。基于后续出现的恶意违约、故意欺诈之举,购房者可以依法起诉维权,法院可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开发商的种种违约行为,判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弥补对方经济损失。

当然,这些还仅是民事责任。依据

是诚信的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一房二卖”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市场秩序,毒害了生态风气,理应严肃查处、有力规制。

回到这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方某担责,维护了公道正义。与此同时,对于狼狈为奸、违约欺诈的开发商,也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形成警示效应,避免类似乱象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