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新赛季最残酷的一组数据,藏在快攻榜的第二行。
342分,马克西383分。
整个联盟,只有一个人比他跑得更快、冲得更猛、在转换中拿到的分数更多。而这个人,下赛季要穿和他一样的球衣。
76人媒体发了一条推文,措辞很克制,杀伤力却极大:
“勒布朗·詹姆斯是25-26赛季NBA年龄最大的球员,但他的的队友。”
翻译成大白话:跑赢的那个人,现在归国王管了。这件事的荒诞之处在于年龄的悬殊。
马克西25岁,正值职业生涯的体能巅峰,第一步启动速度被公认为联盟顶级,带球推进的爆发力几乎无人能在一对一中按住。
詹姆斯41岁,打完第23个赛季,联盟里绝大多数球员在他完成NBA首秀时还在上小学。
从生理规律上说,这两个人根本不应该出现在同一张榜单的相邻两行。
可詹姆斯不仅出现了,场均快攻得分还达到了5.7分,力压马克西的5.5分和
直到赛季末段,马克西才以微弱的优势在总得分上完成反超。
一个41岁的人,凭什么?答案不在跑跳天赋里,在“选择”里。詹姆斯早就不是那个每个回合都持球碾过半场的球员了。
上赛季他在和里夫斯,自己专注于判断。
判断哪个瞬间该启动,判断防守阵型在哪条线上会出现裂缝,判断这一趟冲刺到底是自己攻还是吸引协防后分球。
他每场快攻得分只有5.7分,但快攻命中率是78.3%。不浪费体力,不勉强出手,每一个转换回合都是精确计算后的收割。
而马克西恰好是另一个极端。他的快攻是纯粹的速度暴力——抢断、篮板、接球,然后一骑绝尘。
上赛季他快攻总得分382分,排名联盟第一,靠的就是每一次防守成功后的第一时间加速。
他不犹豫,不等,看到空档就踩油门。这是一种年轻人才配拥有的奢侈。
一个用脑跑,一个用腿跑。两个人在快攻榜上撕咬了一个赛季,然后在休赛期成了队友。
詹姆斯选择76人的原因里,马克西排在第一位。“他是我最喜欢的小兄弟,能够跟他一起并肩作战,绝对是很棒的一件事。”
詹姆斯在播客里说得很直白,进入自由市场后,马克西是最早给他打电话招募的人之一。
私交是一层,但更深层的是战术逻辑:詹姆斯需要一个能在他接球之前就把防守阵型冲散的搭档。
马克西的推进速度会逼着对手的第一道防线后退,而詹姆斯会在这条后撤的防线里找到最致命的传球线路,或者,自己冲进去。
国王没有慢下来。他只是找了一个更快的同伴。这条推文的最后一句话是:“国王拒绝放慢脚步。”说得没错,但只说对了一半。
詹姆斯不仅没有放慢,他选择加盟76人,恰恰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人比他更快。
他在用另一种方式证明自己依然是这个联盟里最会赢球的人之一——把自己放进一个需要他做出正确判断、而不是独自扛起一切的位置。
41岁还能跑在快攻榜第二,是身体的奇迹。但主动走向唯一跑赢自己的人,是赢家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