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5日电 2026年9月2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后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在马尼拉举行。会议取得两项实质性成果:一是同意为孟加拉国、智利、中国香港、斯里兰卡设立新成员加入工作组,RCEP扩员由此将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二是将制定RCEP升级《联合范围文件》,并推动于2027年部长级会议上宣布启动升级进程。在生效实施的第五年,RCEP同步推进“扩员”与“升级”两项关键议程,这将成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节点。
一、RCEP扩员提速,亚太自贸区蓝图更近
区域市场的互联互通,有赖于系统性制度规则的支撑保障。RCEP在既有双边和“10+1”自贸安排基础上建立共同的原产地规则框架,推进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有效降低了规则碎片化带来的制度性成本。2025年,RCEP区域内中间品贸易达到3.6万亿美元,对区域内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为65.2%,体现出跨境产业协作的强劲带动作用。随着新成员加入,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有望覆盖更多供应来源和生产环节,以东亚为主的产供链合作网络将扩大到更加广泛的亚太区域。作为通向亚太自贸区的关键路径,RCEP推动扩员与升级,深化与CPTPP等区域安排的对话交流,将持续为更大范围的市场开放与更深层次的规则融合积累条件,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由远景蓝图逐步走向现实。
二、RCEP审议升级,多边贸易体系动能更足
各方还将制定RCEP升级《联合范围文件》,在推进内置议程的同时,考虑纳入现代和新兴议题相关条款。未来可在深化货物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数字贸易、绿色经济、供应链合作等领域的规则衔接。RCEP成员经济体量与发展水平迥异,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通过统筹考量经济产业开放需求和国内政策监管需求,并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有望形成兼具高水平开放与包容性发展的规则实践。这些经验可为WTO多边规则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帮助各方在新议题上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使区域合作成为维护和完善多边贸易体系的积极力量。
三、RCEP红利共享,发展成果惠及各方
扩员与升级同步推进,将为更多参与方拓展受益空间。对现有成员而言,随着RCEP朋友圈不断扩大,优惠关税和原产地累积规则有望覆盖更广市场,为企业跨境采购与生产布局提供更多选择。对申请加入方而言,加入RCEP不仅意味着接入全球涵盖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市场,而且还将更加顺畅地融入亚太区域生产网络,收获经济增长的新机遇。特别值得期待的是,RCEP升级将讨论数字贸易、绿色经济等新兴规则,这不仅将加速区域内数字绿色转型,还将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打造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四、RCEP联动CAFTA3.0,中国自贸区网络拓展全球
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调整,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持续催生新的合作需求,各方深化开放合作的意愿更加强烈,进一步做大做强RCEP,既拥有广阔空间,也符合共同利益。展望未来,各方应坚持开放包容和东盟中心地位,加强政策沟通,形成合作合力,高质量实施RCEP,协同推进扩员与审议升级,让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更多市场主体分享协定红利。促进RCEP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的协同增效,加强与其他亚太区域贸易安排的交流互鉴,扩大RCEP对全球贸易投资的正向外溢效应,将RCEP打造成为亚太自贸区和亚太共同体建设的主平台。将开放共识转化为务实行动,将合作潜力转化为发展成果,RCEP必将为亚太乃至全球共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研究所研究员 袁波、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