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结果是否应告知配偶曾在网络上引发热议。随着重庆市人大通过艾滋病防治条例,多个省区市已立法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应履行告知义务,除了告知配偶也包括与本人有性关系者。
据重庆日报报道,2026年9月23日,记者从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法规解读会上获悉,(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报道,《条例》明确感染者应当主动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配偶、与本人有性关系者、申请结婚登记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第十四条第一款),又创新性设定,既感染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第十四条第二款),及时阻断传播风险。
同时,《条例》明确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严格区分“针对特定对象的告知”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的边界,既保障了特定对象的知情权和健康权,又充分尊重了感染者的隐私权。
界面新闻注意到,2006年3月1日起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施行后,截至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在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了艾滋病感染者的告知义务。《防治条例》此前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2013年7月1日施行的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
最高法公布的中,就收录了夫妻一方患有艾滋病但未在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最后被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的案例。
案例显示,岳某某与罗某于2020年经人介绍认识,次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未进行医学检查。岳某某因于2023年11月某日从罗某包中翻找出“
2023年3月,上海市松江区首例适用民法典撤销婚姻案件引发大众关注,该案也涉及隐瞒艾滋病史因而被判决撤销婚姻关系。案件显示,王某与李某于2018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12月,丈夫李某因涉开设赌场罪被判入狱,狱管人员告知王某,需替李某准备抗艾滋药物。此时王某得知,李某早在2011年已被确诊患有艾滋症。妻子王某以李某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恶意隐瞒,使其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将李某诉至松江法院,要求撤销婚姻。法院最后判决撤销二人婚姻。